男方:協議書是假的
據汪先生介紹,其2007年在父母的幫助下在愉康花園購買了一套房產,2010年9月與彭女士領取了結婚證。因為彭女士一直想給媽媽買房子,為了規(guī)避深圳的限購政策,2013年2月16日,兩人簽訂了假的離婚協議書,并辦理了離婚證。
汪先生提供的離婚協議書上寫道:“我們雙方因感情不和問題,協商自愿離婚,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處理意見。”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汪先生名下房產夫妻雙方各一半;雙方沒有子女;雙方各自名下的債務由雙方各自承擔。
汪先生稱,其同意婚前名下房產各一半是因為彭女士稱擔心自己簽訂協議后被拋棄。至于“雙方沒有子女”則完全是假的,他們實際上有一名三歲的兒子。據汪先生提供的香港生死登記處提供的出生記錄,汪先生與彭女士育有一名男孩,生于2011年3月29日。
汪先生還稱,兩人離婚后購買的房產,首付49萬,彭女士只湊了3萬元左右,大部分是汪先生貸款借錢而來。因汪先生名下已有一處房產,房子購買后權利人寫了彭女士的名字。汪先生認為,彭女士之所以假戲真做,就是為了私吞這處房產。彭女士還向法院起訴,要求根據離婚協議分割汪先生名下的婚前房產。
女方:離婚是被逼的
昨日,南都記者與身在東莞的彭女士取得聯系,核實相關情況。彭女士對假離婚予以否認,還稱離婚協議是汪先生強迫簽訂的,因彭女士的父親腦出血,汪先生擔心會被拖累。“我要求分割他名下的婚前房產,是害怕自己離婚后一無所有。”彭女士說,至于離婚之后購買的房產,是她自己出錢買的,與汪先生無關。“我買在同一個小區(qū)是為了方便看我的兒子。”
“在離婚協議上寫雙方沒有子女,也是汪先生要求的。”彭女士說,因為他擔心如果上面寫著有子女,會影響他以后再婚。彭女士還指出,她在家中一直遭受家庭暴力,而汪先生此前已經不止一次離過婚了。
汪先生承認,他曾與同一個人有過兩次婚姻,但是否認彭女士的其他說法,“他父親腦出血與我們離婚是兩件無關的事情”。他還稱,“如果是真的離婚,為什么我們2月份辦理手續(xù)之后,一直共同生活到9月份,甚至春節(jié)時都還在一起?”汪先生說,今年春節(jié)后彭女士的母親想要把房子賣了,才進一步激化了矛盾。
彭女士否認離婚后還與汪先生在一起生活。她表示,自己已經不堪其擾,希望通過司法程序解決與汪先生之間的糾紛。
更多赤壁房產相關資訊敬請關注赤壁房網(www.cx5t5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