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角度看來,地下車庫補交土地出讓金也并非毫無依據。2007年11月1日實施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就要求以空間體積代替平面面積,并以此來計算土地出讓金。只不過是一直以來沒實施,只有極少數(shù)樓盤在征收土地出讓金時包括了地下車庫。
可以追繳,也可以不追繳(數(shù)年來都沒有繳就是證明),那么,未來如何取舍就要考慮公眾感受、社會效果。對財政來說,此舉增加不少非稅收入,而這些錢對廣大車主來說,不僅僅是“割肉”這么簡單。誰都知道,現(xiàn)在市中心車位供不應求,一個車位動輒數(shù)十萬元,高的七八十萬,相當于郊區(qū)的一套房價格,若再追繳不菲的土地出讓金,必然大大拉高車位價格,到時出現(xiàn)“天價”也不意外。稅高一點,費多一點,公眾的生活成本、壓力就被一點點地拉高。此外,由于利潤降低,開發(fā)商建設地下車庫的積極性可能大受打擊,如此一來,小區(qū)停車難問題恐將變得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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