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5月房價數據,70個大中城市中65個城市環(huán)比上漲,其中一線城市同比、環(huán)比漲幅全面居前。
在房價連漲的背后,“價格管制”或將成為地方落地房價目標責任制下普遍選擇的方式。
繼北京高調宣布“限價”之后,本報了解,上海、廣州、深圳亦對房價進行管制。
除此之外,在房價連漲的背景下,廣大的二三線城市也將步入價格干預的行列之中,日前,安徽、河南等地也將在7月1日起要求限價。
然而,在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看來,在房價上漲預期未變的背景下,以行政手段限制房價,短期來看的確能夠穩(wěn)定價格,但長期來看,難以扭轉上漲勢頭。
一線城市連續(xù)5個月漲幅居前
中國樓市“高燒”不退,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的數字,5月份,70個大中城市中, 65個城市環(huán)比上漲,69個城市同比上漲。
然而,就在過去的2012年,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月度70個大中城市數據中,只有12月份54個城市房價環(huán)比上漲,并創(chuàng)下房價上漲城市數量的年內新高。
然而,這一記錄在2013年被頻頻刷新,2013年2月,房價環(huán)比上漲的城市為66個,3月是68個、4月67個,5月份仍保持在65的高位。
值得一提的是,一線城市樓市“高燒”表現(xiàn)為明顯,國家統(tǒng)計局5月份數據,不管是新房或者二手房數據,一線城市的房價同比漲幅均居前列。
其中,新建商品房價格指數中,廣州同比漲幅15.5%,北京同比漲幅15.2%,深圳同比漲幅14%,上海同比漲幅12.2%。
二手房指數中,北京同比漲幅12.8%,廣州同比漲幅9.9%。上海漲幅9.2%,深圳漲幅8.3%。
本報記者查詢年內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報告發(fā)現(xiàn),這已經是一線城市連續(xù)5個月領漲全國。
不過,在國家統(tǒng)計局城市司高級統(tǒng)計師劉建偉看來,5月房價的漲勢已經顯現(xiàn)出放緩的態(tài)勢,房價環(huán)比上漲的城市減少,環(huán)比漲幅自4月份的0.95%回落為0.91%。但房價環(huán)比和同比上漲的城市個數仍然較多,中國房地產市場調控還需繼續(xù)抓好政策落實。
價格備案或成為
有意思的是,相比落地“20%個稅”和房產稅等,各地似乎更熱衷于采取價格備案的方式限制房價。
繼北京高調宣布“限價”之后,本報記者獲悉,上海、廣州、深圳、南京亦通過在預售階段備案的方式限制房價上漲幅度。
比如廣州要求,從4月24日起,全面執(zhí)行商品住宅預(銷)售價格網上申報制度,其預售價格需要接市國土房管部門的價格指導等。
不過,本報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北京價格規(guī)定嚴,要求新房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和周邊區(qū)域樓盤價格,與此同時,現(xiàn)房也需接受價格指導。
在一、二線城市普遍采取價格干預之后,安徽、河南等地也將在7月1日起公開要求限價。
安徽省物價局亦于日前發(fā)布通知,要求各地在7月1日前全面實行“一價清”制度。
通知要求,商品房經營者在商品房合同成交價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與此同時,要嚴格按照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的價格對外銷售商品住房,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
鄭州市政府亦于日前發(fā)布《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鄭州市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要到物價部門進行銷售價格備案,開發(fā)商賣房子的價格不能超過備案價格。
在北京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看來,上述要求和北京等重點城市實施的“限價”方式相似,即通過提前價格備案的方式限制房價上漲的速度和幅度。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的通知要求在商品房合同成交價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也避免了開發(fā)商為規(guī)避限價而單列裝修款的情況。
實際上,北京的一位房地產代理機構人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2011年開始,各地為控房價,一定時間內通過價格備案干預房價的方式并不少見,“但相比之前,國五條以來,限價公開化而且執(zhí)行趨嚴,比如北京等地較為常見的是在備案價格之外給房企留出一定的漲幅空間”。
張大偉認為,國五條落地三個月,已進入落實期,按照目前的市場預期情況來看,完成房價目標的難度較大,在嚴格的房價目標責任之下,各地為力求一個漂亮的“房價”數字,不得不采取干預房價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