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市場雖屢被調控,但房價仍是“漲”字當頭。房價本已不低,卻屢調屢漲,“看不懂”的中國房地產市場讓人困惑。“漲”字之下,市場真相究竟如何?不同利益主體在此間又是如何角逐與博弈?
3月7日,中國指數(shù)研究院發(fā)布調查數(shù)據(jù)稱,今年2月,該機構監(jiān)測的全國100個城市新建住宅平均價格為9893元/平方米,環(huán)比上漲0.83%,漲幅較1月收窄0.17個百分點。
新“國五條”后,中國房地產市場到底會出現(xiàn)怎樣的走勢?房價又為何總是屢調屢漲?到底是什么在助推房價?著名時評人童大煥剖析了房價與收入的關系,指出了“后國五條時代”的國人買房策略。
同歸于盡還是絕地求生?
中國的房地產問題可以說聚焦了多的社會思潮,觀點紛呈,貌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解構觀點背后各色人等的思維方式,就是一件極其趣味的事情。
一直有兩種理論,一種認為應該是漲工資來適應高房價;另一種則認為應該通過打壓高房價來等工資漲。如果不考慮現(xiàn)實約束條件,這兩種理論都對,反正效果是一樣的。但是一旦考慮現(xiàn)實約束條件和路徑依賴,就一定會有對錯之分。
我們知道,相對于大多數(shù)普通老百姓的收入而言,中國內地哪一樣東西是便宜的?從壟斷行業(yè)的石油價、電價、水價、燃氣價、電信資費價、教育價格、醫(yī)療價格,到非壟斷行業(yè)的車價,乃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的糧油食品、蔬菜肉類等價格,哪一樣不是比發(fā)達國家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按貨幣收入的相對購買力而言)?
高物價高房價只是原因,不是結果。不從根子上解決物價高的原因,單單打壓房價怎能解決問題?
至于政府能不能決定漲工資,能不能決定跌房價,我是這樣看的:政府還真能決定漲工資!只要立即停止投資型政府、打破行政壟斷、推行自由公正的市場經(jīng)濟,則物價不變而民眾工資漲4倍沒問題。
但政府真不能決定降房價,因為十幾萬億元甚至更高額的地方債和上下游幾十個實業(yè)全依賴于它。
今天中國就剩房地產這一個產能沒有過剩的行業(yè)了!因為過去半個多世紀被人為阻止的城市化和只筑坡不筑窩的做法得到了井噴式的補課,因為中國房地產的市場化之路從1998年起到今天也不過14年歷史,要補的課太多了。
當然,政府也可以不管不顧失業(yè)問題,像一些論者所說的經(jīng)過“必要的陣痛”,堅決阻止房屋市場,讓人家買不了也賣不了,逼迫房價下降;但姑且不論政府在缺乏失業(yè)保障的情況下根本不能無視就業(yè)民生,就是能夠對中小企業(yè)倒閉和大量失業(yè)視而不見,還有政府自己高額的地方債在那兒擺著!
當然,鑒于大部分國有銀行是政府所有,政府自然也可以宣布一筆勾銷銀行的地方債。但如何勾銷?想來想去,除了打劫,也只有印鈔票一途。那樣一來,還不得使房價物價更高,而且是在大量民眾失業(yè)的情況下讓房價物價變得更高。
可以說,不努力從根源上解決問題而只試圖逞一時之快打壓房地產,走的是一條同歸于盡的死亡之路;相反,從源頭做起,雖然異常艱難,但卻是絕地求生之路。
這些普通老百姓只需動動腦子、運用一下小學數(shù)學就能算明白想清楚的問題,我們大量的所謂經(jīng)濟學博士,居然想不清楚看不明白,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傻?
那又是什么原因使得物價樓價奇高卻仍然大有市場、老百姓叫苦連天而物價卻依舊我行我素、絲毫不怕老百姓不買賬或買不了賬呢?答案是腐敗、通脹、兩極分化已經(jīng)成為中國頭頂?shù)?ldquo;新三座大山”。
而是使“民主”變得非常骯臟和面目可憎。“國有”、“全民所有”、“集體所有”,后的實質都會變成少數(shù)官僚支配和所有。
那些城市化迅猛發(fā)展的市郊及農村,由于土地和農房產權“集體所有”導致的種種亂象,已經(jīng)在警告我們這樣的現(xiàn)實:只要權力掌握了過于龐大的資源,想要實現(xiàn)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夢想,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如果有10%的利潤,資本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資本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資本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在這里,把“資本”兩個字換成“權力”,非常合適。更何況公權力掌握著合法的暴力機器。
洛克說:“權力不能私有,財產不能公有。”兩者之間,其實互為表里——權力私有,財產一定會變成“公有”——少數(shù)人代表公家所有;財產公有,權力一定會成為少數(shù)人為自己謀福利的私有。(童大煥,著名時評人,著有《窮思維富思維》。)
在公共權力的約束機制得到比較妥善的解決之前,過度呼吁強化管制及政府投資型經(jīng)濟模式,事實上只會助長腐敗、通脹和對百姓的掠奪。
換一個角度說,如果發(fā)展的權利沒有真正落實到老百姓和私營企業(yè)手里,而是大國企、大政府越俎代庖,也必然會墮入“花別人的錢辦別人的事,既不講效率也不講節(jié)約”的“公地悲劇”和“權力私有化”陷阱,那時,即使形式上有民主之名,也不會有民主之實。